贵州杀妻灭子案仅有目睹证人已离世

  来历 :现代快报。贵州

  6月12日 ,杀妻世贵州李玉前“杀妻灭子案”重审二审的灭案目睹庭审进入到第三天,记者从被告李玉前的证人代理律师周兆成处了解到,该案仅有目睹证人已离世。已离

  2001年3月,贵州贵州省六盘水市产生一同“杀妻灭子案” 。杀妻世现场没有尸身 ,灭案目睹警方通过对残留的证人血迹进行DNA判定,发现这些血迹归于李玉前的已离妻子谢初明。李玉前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,贵州与他曾有情人联系的杀妻世孟某红被认定为分尸抛尸的爪牙。

  该案前后通过四次审判。灭案目睹终究,证人贵州省高院于2004年10月12日作出终审判定:李玉前以成心杀人罪被判处死缓,已离孟某红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狱中 ,李玉前坚持申述,才有了现在的重审二审开庭 。

  周兆成告知记者 ,案子中一名要害证人是当年居住在独身楼301室的水钢员工杨某木。杨某木在承受媒体采访时曾表明,2001年3月19日晚间至3月20日清晨时分 ,他在赶制作业报表 ,因而熬夜没睡,大约清晨一两点时 ,他看到有个女性在从李玉前家里搬东西 ,他还用望远镜细心看了下 ,该女子便是孟某红  。根据杨某木供给的目睹时刻 ,孟某红搬东西时 ,李玉前没有回家。

  不过,孟某红在到案后却称自己3月19日晚上一直在其母亲家,从未出过门。直到20日晚上 ,才碰到了李玉前  ,并容许帮忙其分尸 。

  这个时刻节点关于案子的判定非常重要 。周兆成表明,杨某木现已逝世了,可是在他生前承受媒体的采访时,对自己目睹的情形进行了回想叙述。在庭审前,他们也向法庭请求要求这位记者出庭  ,可是很惋惜 ,现在还没有找到这位记者  ,“希望能找到当年采访过杨某木的记者 。”  。

  原标题:《贵州“杀妻灭子案”仅有目睹证人已离世》。

  栏目主编:秦红 。

  文字编辑:韦嘉维 。

  (现代快报)。

责任编辑:刘德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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